(记者/林亚茗通讯员/沈龙宣)药品集中招标,是有效遏制采购中高额回扣等不正当行为的有效途径。我省在近3年来,各地已经进行了多次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明显降低了药品价格,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市场。但是,我省药品招标仍存在操作的透明度不高、代理服务费的标准偏高等问题。因此,以医卫界人士为主要成员的农工党广东省委于昨日向本报披露有关调研报告,呼吁尽快改善药品招标工作,并在全省实行药品统一招标。
中介费偏高药品降价难
据业内人士反映,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相比,我省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偏高。按省物价局粤价[2001]272号文件规定,单个企业单个品种的中标合同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除招标文件费外)为:100万元以下收取0.66%,100万—500万元收取0.44%,数额越大费率越低。而在药品招标过程中,单个企业单个品种的中标合同金额很少超过100万元,也就是说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绝大多数是收取0.66%。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2001年我省药品招标金额为36亿元人民币,中介费为2376万元人民币,预计2004年药品招标金额为50亿元,中介费将达到3300万元人民币,这是一个巨大的数目。另外,还允许向每个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150元等,这些收费项目均转入药品成本中,无疑是增加了药品企业的经济负担,也无法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价格,减少病人的经济负担。
存在暗箱操作嫌疑
目前我省药品招标是以地级市或卫生系统为主的区域招标方式进行,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招标操作的透明度不高。目前的药品招标,在操作过程及程序上透明度不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如标书虽在法定媒体上发布,但制定出有关限制条件;如东莞市的药品招标,规定与标书一样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才能参加投标,而标书内的同一个药品名,不同规格、剂型的药品不能参加招标;如要参加招标时,必须找有关人员作药品备案才能参加药品招标。
还有,大多数招标单位对投标企业的资信调查结果不公开;评标标准细节不公开;招标的具体操作规程不公开;个别地区的药品中标的价格不公开,甚至未向省物价局上报;个别地区在开标现场是用滚动式的方式开标,但未在网上公布。在评标标准上也缺乏公正性、统一性,评标标准五花八门,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较大,缺乏科学的评标标准。
招标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参与的卫生行政、药品监管、物价、经贸、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责任不明确,相互间缺乏协调,最后还是由医院的某些人控制。此外,对招标采购的整个程序,如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及事后的合同履行、中标后零售价格等缺乏有效的监督,这难免会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
建议省府挂帅监督招标
农工党省委提出建议:首先,取消省内各地区的各种五花八门的药品招标方式和中介代理机构,实行药品全省统一招标。由省政府组建一个统一的药品招标监督小组,由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建立药品评标专家库,在评标时按规定抽取专家参加药品评标;取消药品招标中介机构,由省卫生厅、药监局有关人员负责具体招标工作。
其次,通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或借鉴其他省份的药品招标经验(如福建省、贵州省等均实行药品全省统一招标),制定适合我省药品招标的方法和评标标准并公之于众。对泄漏评标过程中相关信息者,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且要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取消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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