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齐文洁 通讯员赵胜军)“鲁花”吹嘘自己是“国宴用油”,可“指定”它的,竟然是一家广告公司。日前,“鲁花”因为违规宣传,在宁受到查处。
眼下,“国宴鲁花”已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招牌广告语。挂在“鲁花”花生系列油的瓶口处的标牌,正面是大大的“人民大会堂国宴用油”,背面还标着“压榨专家是鲁花国宴用油指定她”。
然而,最近,秦淮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要求厂家山东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对此标注提供依据时,出具证明、称其为“人民大会堂宴会(国宴)用油”的单位,竟然是华堂国际广告公司。一份人民大会堂管理局的“授权书”称,“为维护人民大会堂的声誉,更好地利用人民大会堂的无形资产,规范市场行为,现授权华堂国际广告公司对‘人民大会堂’字样在商标、广告中的使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这样的两份材料,不能有效证实“鲁花”就是“国宴指定用油”。因为,作为一家广告公司,按其授权,只能对“人民大会堂”这几个字的使用进行管理,不可能由它来决定国宴中用什么油。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国宴是指“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为招待宾客而举行的隆重宴会”。所以,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未必都是国宴;国宴,也未必都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即使是人民大会堂管理局,也未必有权“指定”所有国宴用油。
按我国广告管理规定,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活动外,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等对企业及其商品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其中就包括“×××指定”之类的用语。
12月5日,工商部门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鲁花”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但是,昨天在瑞金路、太平门等地一些超市里,众多“鲁花”上仍醒目地挂着“国宴用油”的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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