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失主找失物居然成了一种新的赚钱门道。近日,记者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提供有偿失物招领的网站,失主登录该网站进行报失,如果通过该网站的努力,丢失的东西最后物归原主,失主就得付一笔钱,一部分归该网站,一部分给拾获者。
通过该失物招领网,许小姐在莘庄附近丢失的一部诺基亚手机又回到了她的手中,她心甘情愿地付给该网站60元钱。其实,在有1700万人口的上海,每天都有许多人像许小姐一
样丢失东西。锦江出租车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公司平均每月接到的报失电话就有好几百个。而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上海人平均每天丢失手机超过了60部。该网站的负责人闻先生就是从这些数据中嗅到了商机。
据闻先生介绍,网站其实是个失物招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网上信息对接,在失主和拾获者之间牵线搭桥,为失主及时寻回遗失物品。记者登录网站发现,网站在“遗失信息”栏中,手机、照相机、驾驶证、发票本等常是失主急切寻找的东西,而“招领信息”栏中,在襄阳路附近捡到的Apple牌皮夹、在某中学大门外捡到的红色书包、在火车站捡到的金穗银行卡等物品,拾获者则希望找到它们的主人。网站上还列出了有偿失物招领的最低收费标准,失物的种类不同,收费也有差别。比如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银行卡等每件收费50元,而其它物品则按照实有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对于有偿失物招领,一些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反感,他们认为,目前出租车公司等单位均是以免费的形式提供失物招领服务的,拾金不昧、物归原主是一种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而有偿失物招领的做法和社会所倡导的美德显然是不合拍的。
但闻先生却认为,有偿失物招领并没有什么不妥。他对记者说,替失主尽快找到失物,就能为他们挽回损失,网站在这种撮合的过程中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这种劳动的价值就应该被承认。
上海世代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定春认为,有偿失物招领的合法性并不存在问题。潘定春解释说,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任何法律法规,网站提供的是一种有价值的中介服务,就如同房屋中介在求租者和出租者之间穿针引线,收取中介费是顺理成章的。
但有偿失物招领毕竟是个新鲜事物,其中也隐藏着一些问题。比如失物招领网规定,失物经确认后由网站收取再转交给失主,拾获者与失主是不见面的。如果网站缺乏诚信,完全可以截留从拾获者手中取到的失物,不归还给失主。有关人士指出,如何对提供有偿失物招领服务的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成了一个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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