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您身边的汽车随车文件是否包含了强制性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是否明确承诺了售后服务的项目、时限(公里)、质量等内容?今天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汽车随车文件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10项内容。中消协方面表示,已向相关企业发出《劝喻改正函》,希望汽车生产企业认真考虑消费者意见,切实采取改进措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更完善的服务。
近年来,汽车消费纠纷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仅消协系统接到与汽车消费有关的投诉,年度增幅就达40%至50%。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告诉记者,目前购车族主要是通过汽车使用说明书或汽车使用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去了解汽车的性能、厂家对消费者的承诺以及售后服务工作。但是,汽车随车文件更多的是介绍汽车机械原理、电路、油路等常识性内容,而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内容涉及很少。
中消协此次汽车随车文件点评活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共收集了24个生产厂家47种品牌的汽车随车文件,有奥迪、捷达、宝来、马自达、红旗、威驰、赛欧、桑塔纳、帕萨特、别克、奥拓等,基本包括了目前轿车市场的主流品牌。在点评过程中,中消协依据《消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以及《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和《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消费者代表进行了充分论证,最终确定了汽车随车文件中的霸王条款。
这十条霸王条款包括:厂家的极限责任是修理产品;任何情况下不得以说明书的数据、插图及说明为法律依据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最终解释权归厂家;厂商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只能在厂家指定点维修或不在指定点维修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使用说明书与汽车配备不符;消费者擅自进行了任何汽车改装,厂家将不承担质量担保;零部件保修期不顺延;指定销售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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