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某报纸发现,福建万年青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依然在使用“中国公认名牌产品”、“第一品牌(中国市场竞争力)”作为该公司的广告宣传内容。这些自封的“名牌”称号有关部门早已明令禁止使用,而且在早些时候国家有关部门曾就这些违规情况向全国通报,要求停止使用类似的称号做广告宣传。
早在几年前,国家有关部门就明确规定: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
、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如采用“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牌”、“×××推荐产品(品牌)”和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名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今年曾向全国通报了一批涉嫌自封“名牌”、违规宣传的企业名单,并希望其他企业引以为戒,停止相关行为。此后,国内各涉嫌违规宣传的有关企业也纷纷停止了相关宣传,对净化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2月12日,记者曾就此事与福建万年青公司联系,但该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员迟迟不予答复。12月15日,记者拨通了该公司总经理刘严雄的手机,想就此事与之沟通,但刘总声称在外出差便的匆挂断电话。截至发稿时止,福建万年青公司未对此事作出任何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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