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查出教育乱收费21亿 经济制裁已达1.8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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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 09:04 新京报 | ||
教育乱收费五花八门:有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或者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有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或禁止的费用;有的提高标准收取学费、杂费及代管费;有的将收费与入学挂钩乱收费。 本报讯 今年9月至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 经济制裁已达1.8亿 据对20个省(区、市)的初步统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派出检查人员14623人次,组成3033个检查组,对63484所大、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教育乱收费案件12634件,违规收费金额214001.54万元,已实现经济制裁18117.61万元(其他问题正在处理中),其中已退还学生16013.48万元,清退金额约占实现经济制裁金额的90%。 乱收费乱在哪里 李镭指出,这些乱收费学校有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或者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有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或禁止的费用;有的提高标准收取学费、杂费及代管费;有的将收费与入学挂钩乱收费。突出体现在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在校学习考试、后勤服务、毕业离校等5个环节。 在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将“捐资”、“赞助”等与学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未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以及提高标准收取借读费等;高中阶段则是未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收取高额“择校费”、“赞助费”,擅自扩大调节生比例,变相超收学费等;在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是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点招费、转专业费、赞助费、建校费等。 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李镭表示将严厉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要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对有关责任人要提请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均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中专也交400元论文答辩费? 北京市中医学校是被曝光的10所乱收费学校中惟一的北京地区单位。据悉,该校还曾获“全国中等中医药教育重点学校”、“北京市骨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昨日下午,本报记者与该校取得了联系。就乱收费被曝光一事,该校的校长办公室主任吴云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400元论文答辩费出问题 吴云介绍说,学校向每个毕业生收取了400元的论文答辩费,该项收费被认为是乱收费。物价检查组认为,这种收费项目,不适合他们这种中专学校,而是高等教育学校才能收取的,已对学校进行了罚款。而对于收取的答辩费,学校已经把毕业班的大部分学生都叫了回来,或者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退还了这笔钱。 至于具体罚了多少款,学生被退的钱总额是多少,吴云称自己不清楚,是学校财务部门的事。 学校其实不是想赚钱 对于收取该项费用的原因,吴云说:“我们根本不是想赚学生的钱。学校出现这样的收费问题,我们觉得也挺遗憾。学校个别地方存在收费不合理,是因为当时有些政策我们不太清楚,有些收费文件我们没有见到,以前的文件又有些滞后。学校多收学生一点钱,实际上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收费项目全校公示 吴云说:“物价部门对学校进行收费检查后,学校领导马上召集中层以上干部开会,把这个情况进行了通报,让大家吸取教训。随后学校各个部门都进行了自查。学校已制定出相关的收费规章制度,并严格把关,对收费政策进行了研读。同时,学校还将收费项目向学生进行了公示。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每一个学生的利益相关,学校现在对这一问题态度是非常鲜明的。”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何春中 红黑榜五所学校受表扬 10所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较差的学校:北京市中医学校、河北省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第一中学、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中、江苏省泰州市明珠实验学校、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第二中学、江西省都昌县第二中学、湖北美术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卫生学校、重庆市奉节县新民初级中学。 5所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较好的学校:河北医科大学、湖北省荆门市掇刀中学、湖南省怀化市迎丰路小学、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鹅塘中学、大连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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