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今起执行新机票价格标准 市场冷遇燃油加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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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 08:14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李富永14日北京报道】 根据民航总局的通知,从12月1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加价”由现行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1%,调整为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4%。但截止到今天,全国各地除了一些规模较小的地方航空公司外,大多数企业按兵不动、没有收取“燃油加价”。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枢纽市场,继续保持原来的折扣水平。也没有出现旅客趁机票提价之前抢购机票的现象。 目前,在北京市场上,上海、广州航线票价大约在5-6折;在成都,四家公司从10日起,联合推出上海航线4、5折的低价机票。在这些航线上,即使将燃油加价调高3%,机票价格也只是浮动在30元上下,对总体票价影响很小,因此不做调整。因为《通知》中说的11%调到14%,只是有关部门对上限标准的一个指导价,航空公司并非必须执行,具体票价是根据市场行情决定。 不过,厦门航空公司表示,本月15日起将按国家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的机票价格标准。但国际航线不上涨,原因是境外航空煤油价格没有太大变化。乌鲁木齐各条国内航线票价将按照民航总局的规定上浮3个百分点。但疆内航线票价不作调整,仍然按照已有的价格执行。 国家民航总局调整“燃油加价”幅度,原因是国内航空燃油价格变动。11月10日,国内航空燃油价格每吨涨价了190元;12月8日每吨又上涨了200元。燃油价格上涨使航空公司成本有所增加,但由于目前是淡季,上座率低,所以票价还是涨不起来。民航总局所说的“上浮”,是在2000年10月31日公布的国内航线经济舱票价的基础上上浮;但实际上这个票价都是打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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