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体医疗机构防非典存隐患 卫生部要求整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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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 09: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李亚杰) 为防止非典疫情再次发生,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近期内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非法个体医疗机构。 通知指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依法设立的民办或个体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防治非典知识的培训。个体诊所要建立发热病人登记制度,接诊的发热病人,不能排除非典时,应 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在未发生非典疫情时,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按照《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发生非典疫情时,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分级保护。 据卫生部介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为防止非典疫情再次发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开展非典防范工作。但是,在国务院督导组赴各地督查非典防治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有些民办或个体医疗机构存在医务人员培训不够等隐患。(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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