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防污政策昨日发布 五号七号电池不要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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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 08:02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海霞) 人们将用过的五号、七号电池集中起来回收已成为一种好习惯给予赞扬,但这种形式的回收其实对环境保护并没有什么好处。昨天,国家环保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对废电池处理处置有了新的技术要求。 据专家介绍,我们家里常用的五号、七号电池的生产已经达到了低汞或无汞化生产标 对充电电池以及扣电池,由于污染较重,这种电池须由厂家集中回收,市民不要随手扔掉。今后需要回收的电池生产企业将打上回收标志。 对已经集中收上来的电池,根据通知精神,应该按照固体危险废物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一般是运到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琪对记者表示,国家五部委出台这个政策,主要是使电池分类、回收、运输、贮存、处理进入有序化管理状态,因为以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电池回收等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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