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20吨毒猪油流入长沙 湖南卫生厅紧急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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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 08:59 东方新报 | ||
皮件厂竟炼猪油销售,每天20吨左右的有毒猪油流入长沙等地的消息经新报等媒体披露后(相关报道见新报11月20日湘乡有毒猪油流入长沙),极大地震惊了广大消费者。湖南省有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对这一事件严查。昨日,湖南省卫生厅向全省发出通告,要求紧急停止食用、追回湘乡市鑫龙皮件有限公司和新港皮件厂生产的食用猪油。 调查结果触目惊心 昨日下午2时30分,湖南省卫生厅就调查情况在长沙召开新闻通报会。据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黄处长介绍,自新闻媒体披露湘乡两家皮件厂用腐臭猪皮加工食用猪油的消息后,省卫生厅即组成调查组会同湘潭市、湘乡市卫生局的调查组赴湘乡市东郊乡调查。现已查明,湘乡市鑫龙皮件有限公司和新港皮件厂加工的产品与其所持卫生许可证的许可项目不相符合。其存在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毛猪油”加工制作的食用“精炼猪油”事实。其购进的原料“毛猪油”没有经过食品安全性评价,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其炼制的产品含有致癌物质,绝对不能食用。据调查,这两家工厂每天生产的有毒猪油有20吨左右,销往了全国各地。 将处理当地相关责任人 据通报,生产有毒猪油的两家皮件厂相隔不到100米。2001年4月,湘乡市卫生局向鑫龙皮件有限公司发放了卫生许可证。2001年12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对其产品进行暂控,湘乡市卫生局即以此为由将其卫生许可证收回。但在2002年4月25日,湘乡市卫生局又对其发放了卫生许可证,并先后3次对其产品进行抽检,认定所检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省卫生厅调查后认为,湘乡市卫生局明知鑫龙皮件有限公司不符合卫生部《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仍对其发放卫生许可证,存在把关不严的事实,并在日常卫生监督中疏于监管,故已于前天责令该局收回其卫生许可证,并责令该局向省卫生厅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对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发通知追召有毒猪油 昨日,省卫生厅向全省卫生行政部门下发了紧急通知,禁止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毛猪油”和猪皮下脚料加工的食用猪油,并要求发现类似情况要立即停止生产,已经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立即收回。对湘乡市“鑫龙皮件”和“新港皮件”两公司销售出去的有毒猪油,要紧急追回。在调查中,工作人员还发现湘乡两家皮件厂的生产原料来源于青岛、四川、上海、山东等地。省卫生厅昨天同时向这些地方的卫生局发函,请求查明其生产原料和加工过程。 对湘乡有毒猪油事件的进一步调查处理还在继续,省卫生厅将作进一步的通报。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肖猛见习记者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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