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住房不是谁都能买 必须通过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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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 07:4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近日,三环新城一期认购的近3000多买房人中,有200个因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而被“劝退”。记者日前从目前在售的多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有关部门了解到,几乎每个在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都有因“审核”没通过而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买房人。从三环新城、西府景园等项目看,通不过审核而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买房人的数量约占了认购人数的3%到5%。而据了解,截止到今年9月底,本市通过审核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共有8.75万户。 随着经济适用住房的热销,很多人有一个误解,认为只要有北京市户口的人都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实不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而建的微利房。因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买房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北京市户口;二是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元;三是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或福利分房未达标的。在认购经济适用住房后,买房人必须在项目处或市建委网站下载“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核表”去东花市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 据西四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西府景园的有关人士介绍,该项目不能通过“审核”的购房人数不到总认购人数的5%。这些不能通过审核的人分两种类型:一是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不是很了解的外地人,因为该项目地处中关村,社区规划和设计都比较现代,很多中关村的非北京户口年轻白领人士也纷纷来买房;二是本身已经在单位享受了福利分房并已经达标的人。这里的“福利分房”指的是承租或购买了成本价或标准价的公房。 在采访过程中,长安新城、西府景园、三环新城、天通苑等项目的售楼人员向记者强调,一般年家庭收入在6万元以下,没有享受福利分房待遇或福利分房未达标的人都能顺利通过“审核”,除非有的买房人想买大户型,在审核标准的职称处不如实填写,如才20多岁的年轻人却已经是“局级干部”等等。一线的售楼人员告诉记者,应该提醒买房人的是,很多已经享受福利分房但未达标的人要弄清楚自己怎么买经济适用住房。如张先生应享受的住房补贴标准是70平方米,而单位已经分了30平方米的住房。这时,张先生能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为:(70-30)平方米×4000元/平方米÷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单价。如,张先生要购买最高限价为2600的回龙观经济适用住房的话,他能购买的面积为(70-30)平方米×4000元/平方米÷2600元/平方米=61平方米。而张先生选的户型为70平方米,那么,有9平方米(70-61)的超额面积部分,张先生必须按该项目单价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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