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呼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经济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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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 06: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九日电(记者路梅)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今天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中呼吁,在加速经济建设的同时,把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紧密结合,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林毅夫说,诚实守信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社会信用的缺失会妨碍经济的正常运行,严重时还可能导致金融、经济危
林毅夫认为,建立健全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应主要从四个方面努力,以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更上新台阶。 第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初级阶段的核心任务是促进征信行业的发展。目前中国的征信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的政府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建议国务院尽快设立相应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第二,加速制定《社会信用信息法》,为商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在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的搜集、保存、评级、服务等业务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法律基础的状况。 第三,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的隐私权。 第四,规范政府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执法部门要公正、廉明,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以提高政府公信力,成为社会诚信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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