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组委签署2000法律文书保护奥运会徽知识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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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 07:1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 王亦君)从去年7月奥运会会徽设计大赛开始,到今年8月上旬会徽纪念品的出售,北京奥组委共签署了2000多份著作权承诺函、保密合同及条款、委托修改合同等10多种法律文书。会徽发布当天,北京奥组委还发布了会徽知识产权保护公告,并办理了国内外商标注册。在制作和销售会徽纪念品过程中,定厂、定时、定量,为每件纪念品加制防伪标签。 今天下午,北京第29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据介绍,国务院通过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全国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工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工作。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人说,我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以行政法规形式作出专门规定的国家。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12日,朝阳、西城、丰台、延庆等工商局已分别查处了动物园、秀水街等服装市场,依法查扣擅自使用奥运会会徽标志的服装134件。本周,北京市工商局还将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保护奥运会会徽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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