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封杀30亿代币券 “反腐败”可能是最大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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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07:3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徐十步 上海报道 在上海几度风行的水票、米票、消费卡,乃至月饼票,正面临一场空前严厉地围剿。 8月9日下午,华联超市邮电新村店,入口处的立柱上张贴着一个告示:《关于回购代币购物券(卡)的告示》。 告示写明,自8月1日起,凡持有华联超市公司购物券(卡)的顾客,均可在券(卡)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司指定的149家门店兑换现金;1000元以上持有者,须到公司总部所在地凭有效证件兑现。 百米开外,联华超市公司属下的一家快客便利店里,同样张贴着一个通知:《代币购物券兑换调整事项》,通知2000元以下的水票和米票持有者,可到联华下属80个兑换点兑现,IC卡和2000元以上代币购物券持有者,须与联华总部预约兑现。 类似的通告,实际上已经遍布上海市40多家商业企业的几千个营业网点,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截止8月11日,作废的代币购物券(卡)总额已经超过30亿元。 有商界专家评论,这次封杀行动将对上海的商业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几家大超市,据统计,此前它们营业额中40%~50%的比例,都是通过代币购物券(卡)方式实现;同时影响较大的还有月饼生产企业,因为它们以前几乎100%都是通过预售月饼票方式“以销定产”的。 上海“三刀三回” 这成为上海市政府近期仅次于电力之外的另一件大事。 上海市商委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之前,几乎全委出动,几十上百名官员,自8月1日开始,每天轮流下到预先设定的600多个监测点,监督有关商业企业用现金回购代币购物券的情况。 刚刚被任命为上海市新经济委员会主任的徐建国亲自挂帅,专门成立整治代币购物券领导小组,原商委主任蔡鸿生也继续留下“把事情处理完”。 “这次封杀决心很大,是市委书记会议亲自定下的。”有政府官员向记者透露,这次封杀行动的力度与范围较历史上几次都要大的多,除了交通卡外,所有的代币购物券(卡)都没能幸免。 有关部门7月份时几乎天天开会布置任务和通报情况,“三刀”与“三回”的说法也开始在政府和企业界不胫而走。 所谓“三刀”,即第一刀砍掉水票、米票,第二刀砍掉月饼票,第三刀封掉其他所有单一使用的代币购物券(卡)。 所谓“三回”,分别是指:第一“回”,7月31前,由企业“回收”已经发放的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即在该期限内允许消费者可以继续持票卡消费。而有关文件,已由上海市纠风办和商委于7月3日联合发出;第二“回”,8月1日后,由企业“回购”所有那些还没有消费掉的代币券卡。即此后不再允许使用任何代币券卡,消费者持有的代币券卡可以向企业兑换现金。有关文件也是由纠风办和商委于7月底时联合发出;第三“回”,是指任何办事不力者,虚报数字者,统统“回家”,即撤职查办。 尤其这第三“回”,显示了上海市政府的强硬立场,使得多家企业虽然对这次封杀行动的“公平性”与“一刀切”方式颇有微言,但也苦水肚里咽。“现在不是讨论的时候,只有执行。”这是他们的代表性说法。 据知情人士介绍,这次行动最早在今年3月时就已经开始了,当时市委专门召开会议,书记陈良宇亲自部署,市纠风办与商委当即联合发文,要求各企业据实统计数据并上报。后来因为SARS猖獗,该行动暂时放缓,但随着非典刚过,有关话题又迅速于6月份时被重提。 根据有关部门后来统计的数据,在该次封杀行动中,共有40多家商业企业被查出发行了各式代币券卡,被封杀的金额超过20亿元(一说是22亿元);同时,所有月饼生产企业发行的月饼票都被禁用,根据去年全上海市月饼消费总额在10亿元左右,今年相关月饼票总额也至少在这个数字;因此至记者发稿时,上海已经封杀的代币券卡总额超过30亿元。 “封杀”行动 这并不是上海第一次封杀代币券卡。 1998年12月11日,国务院纠风办、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三部委联合发文,规定自1998年12月20日后禁止印刷、出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上海随即对市场上各种代币券进行查封。 2001年1月20日,三部委再次紧急发文,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上海随即封杀当时被喻为符合国际潮流的电子消费卡。 两年后,上海再次展开行动,但数这次行动最为“惊心动魄”。 个中原委,据有关政府官员介绍,在于中纪委对上海企业发行代币券卡情况的高度重视。 由此,在没有中央明确发文、也不见其他省市动作之际,上海单独有了这次暴风骤雨般的行动。 综合多位专家的分析,历届政府多次禁止发行和使用代币券卡,是基于了多方面的原因。 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汪亮认为,封杀的理由除了扰乱市场秩序,滋生腐败外,还在于对于税收的考虑。 代币券卡大行其道,管理如果跟不上,容易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使得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无据可依。因为按照税法,企事业单位购券作为礼品赠送他人,此类支出一般列为“业务招待费”,有比例限制,但是企业可以通过其他没有额度限制的科目列支,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而获券(卡)的个人也不会缴个人所得税。 “银行也不会愿意看到你成为一个发钱的口子,而且口子还这么大!”一位政府官员分析,一个公司发几个亿出去,变成了第二个金融口发钱一般,如果全国各地都这样,金融秩序会受到影响。因此《银行法》中第19条和44条有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发行任何形式的代币购物券。 “还有商业信用问题。”该官员认为,企业预售代币券卡,实现了一个“C to B”的授信过程,一方面存在非法集资嫌疑,同时一旦企业发生倒闭破产,消费者极可能蒙受损失。 而这次上海的大封杀行动,一个普遍的观点认为,“反腐败”应该是最大的动因,不光因为中纪委直接出面,还在于这也正是上海当前的一个工作重点之一,前几天上海市政府宣布废除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目的之一也正是减少官员腐败的机会。 沉默背后的声音 按照上海市商委有关官员的介绍,整治行动在平稳有序进行,非常顺利。 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不同意见。根据记者的调查,也有官员或企业经营者提出了质疑。 这次唯一“虎口余生”的是交通卡,有关市委会议上没有把它纳入封杀范围。但是根据交通卡目前发行670多万张的数量,其储值总额据估计超过了10亿元,而且除了可以支付交通费用,其支付范围还在向水、电、煤,甚至某洋快餐连锁延伸。 因此多位人士提出,怎么看交通卡与一些商业企业发行的电子消费卡都没什么区别,为什么它能保留呢? 多家外资月饼生产企业对行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他们追问如此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唯一有规定的只有《银行法》,但是《银行法》里并没有对“代币购物券”作出任何法律界定;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一些国际通行的做法在这里不行,例如在美国,企业发行的各类代币卡高达2000亿美元,它们的金融制度不健全吗? 多数商家认为,企业预售代币券卡,就如同商家可以延后一两个季度付款、可以无偿占用供应商货款一样,更多的是一种商业模式,而不是非法集资,区别只是在于对象不同而已。 更多的观点认为,反腐败不应该“一刀切”,完全无视代币购物券(卡)的合理性,这不是长远解决问题的方法,否则,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各地依然屡禁不止呢?如果上海这次不考虑这些因素,难保过一阵子后又出现其他什么形式的代币券卡。 上海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魏农健至今“不明白这次行动的背景是什么”,如果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他认为立不住脚,因为代币券卡本身是用钱买的,货币参与了,并不是凭空造钱出来;如果是为了防腐败,也说不通,因为腐败最主要的方式是“钱”,但是我们不可能因为要防腐败而把“钱”封杀掉。这个观点得到了汪亮研究员的赞同,防腐败的关键是建立制度,而不在于把腐败的介质消灭掉。他认为发行代币卡是企业的一种重要营销方式,不光有利于扩大销售,还利于拉动内需,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政府应该权衡利弊。 汪亮认为,代币购物券(如水票、米票)是可以废除了,因为它们是电子消费卡的倒退,是当年封杀电子消费卡后企业不得已想出来的,但是电子消费卡却是数字化、信息化的一种表现,有利于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转型,在美国,很少有人是用现金支付的,他们除了使用信用卡,还有电子消费卡。 在发行电子消费卡时,只要严格制定并执行一些制度,由代币券卡产生的诸如腐败、金融秩序、税收等等问题都可以解决,而且解决得更加高效而科学。这些制度包括:电子消费卡发行审定核准制、实名登记购卡制、消费联网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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