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解禁名单敲定 果子狸可吃蛇禁止食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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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 09:2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秦雯)国家林业局昨天召集全国各省市区野生动物保护负责人举行研讨会,会议研究确定了一度争议较多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该名单确定54种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可以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其中果子狸摘掉“非典元凶”的帽子,被列在可以食用之列;而很受部分食客喜爱的蛇被拒于名单之外。 据介绍,这54种动物名单是国家林业局在综合各省提报,并经有关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的。这些动物包括兽纲、鸟纲、爬行纲、两栖纲、昆虫纲、蛛形纲、多足纲等6纲12科。其中31种属于最初从国外引进的外来物种。 这些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包括食用、观赏、皮毛利用、医药等用途,其中金丝雀等13种动物只能用于观赏经营。果子狸、梅花鹿、蝎子、蜈蚣、中华鳖等可以进行包括食用在内的商业经营。 就蛇为何被拒之门外而曾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果子狸反而列进名单,曾参加论证的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楚国忠研究员告诉记者,单纯的生于野外的野生动物从来都是不许经营利用的,此次列出的野生动物名单准确的称呼应是饲养动物,它们都是经过实践证明是人类可以驯养繁殖的。而蛇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驯养繁殖,相对于成熟的果子狸人工驯养技术,所有的蛇在室内都无法繁殖,只能生存于野外。 另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随着驯养技术的发展,还将陆续有一些陆生野生动物被解禁,以供人们观赏或食用。 链接:可经营野生动物名单 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水耗子)、毛丝鼠、豚鼠、海狸鼠、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野鸳鸯)、绿头鸭(野鸭)、环颈雉(野鸡)、火鸡、珠鸡(珍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巴西龟、鳄龟、中华鳖(甲鱼)、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蚁、蜈蚣; 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注:文中加红部分为只许观赏的动物(括号内为动物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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