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不再收取50%退票费 打折票改签收费降至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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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 08:21 北京青年报 | |||
南航六折以上客票改期不再收50%退票费 记者日前从南方航空公司北方公司获悉,从8月1日起,凡是购买南方航空公司(代码CZ,包括北航、新疆航)航班6折以上票价等级客票的旅客,在误机的情况下,需要变更本公司航班及日期时,不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取而代之的是5%的改期费。 新规定指出,购买6折以上客票的旅客需要变更航班及日期时,在南航有可利用的对应舱位时,可直接更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8折以上(含8折)客票可免费更改两次,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及第三次更改,每次收取客票价的5%改期费。8折到6折(含6折)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可免费更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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