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体制要改革 “霸王企业”终于被叫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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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 |||||
岳建国 在国家垄断经营的城市公共服务企业中,暖气公司是最顽固地坚持计划经济体制、最无视改革潮流、最缺乏服务意识的企业之一。但这种局面有可能被改变。据7月30日《北京晨报》报道,建设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将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区作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试点城市供热实行政府定价 这样的规定早就应该出台。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虽然也很霸气,但他们起码都实行了“签约到户、少用少缴、不用不缴”的服务和计量收费方式,使用户拥有一定的自主和自由。而暖气公司在供应范围、供应面积、供应季节和温度等当面均体现出强制、不可商量的“霸王作风”——他们不屑和户主打交道,只对准一个单位或一个小区,起码也是某幢大楼,如果这个小区的某些人不想使用,如果这个单位内只有部分人想使用,他们就会觉得太复杂而不去考虑。至于某家人因旅行想少用一两个月,至于某户主是单身汉不需要所有房间都供暖;至于有的人不喜欢过高温度,至于有的人因收入问题想节约用暖,对不起,这就更麻烦了,人家更不会理你,因为你别无选择。 这类“霸王企业”和私营企业比起来不知拥有了多少特权,他们在征用土地、破路埋设管道、燃料供应、市场开发等方面,都因打着国家部门的牌子而畅通无阻和成本低廉;他们几十年来都在享用着没有竞争和垄断定价的好处,从不为卖不出产品而发愁;他们的企业管理理念落后,闲人懒人过多,但工资和福利却远远超出当地企业的平均水平。是“用人民的税款办企业、用行政办法管理企业、用国家名义垄断市场、用政府权威销售产品”的典型企业。也正是这些原因,使他们在改革开放20多年后仍然无视自身的改革。 在日本,早已有专家把现代企业看作是公权和私权之间的“第三种权力”,怎样避免他们“合法”地伤害社会公众已经是热门话题。但他们所说的企业是指那些非垄断的、私营的、有严格的法律约束的守法经营企业,和中国的城市供暖企业相比,他们的权力小得不值一提。建设部出台《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政府尊重民意、还权于民、真正服务于民的一个姿态,但这仍是一个临时性的行政措施,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暖气产品严重异化的问题,必须在各个城市成立两到三家暖气公司,必须允许私人企业参与竞争。只有这样,暖气才能像电视机一样成为大众没有怨气的一件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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