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房超市”集成了什么 消费者权利多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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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 11:15 光明日报 | ||||
记者 徐华西 提起买房,作为消费者的购房人,总感觉自己知情权太少,在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 症结何在?问题不在于房地产开发商,而在于房地产开发交易模式。最近由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建成的名为“世纪宅”的“集成房超市”,打破了旧的模式。它的最大特点就是“ 在“集成房超市”,消费者真正拥有了三个权利。一是设计权。为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结构破坏、扰民、浪费等现象,我国有关部门曾颁布《商品房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开发商纷纷推出精装修住宅,但对于购房者,则难以保证质量和个性要求。而在这里,房屋的整体风格、布局安排、配套设施甚至家具,都可以根据样版由消费者自己设计和选择。二是功能要求权。比如保温隔音、植物氧吧、自动关窗、自动化控制电路等,都可以由购房者说了算。三是性能价格比的知情权。钱花得值不值?“世纪宅”采用完全透明的方式,将材料、配件、设备的品牌、厂家、性能、市场价与工程价全部标明,写进合同,供消费者选择,避免了过去一些购房合同由于条款含糊不清导致的价格水分。 据专家们介绍,这种“集成房超市”开发交易模式,在发达国家被广泛采用。在我国,也将成为一种新的购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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