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有关调查显示消费者对水电气行业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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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 10:41 光明日报 | ||||
本报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 梁捷)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消费者对水、电、气行业服务不满意。这是中消协汇总河北、浙江、广东等19个省市的消协调查和听取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环境的意见后得出的结论。 今年上半年河北、浙江、广东等19个省市消协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消费者座谈会300多次,消费者反映当前消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水、电、气行业的服务。消费者普遍反 对有些行业自定的格式合同,消费者认为条款不合理,存在严重侵权现象。如某《水费结算协议》设定自来水公司对争议水表拥有单方送验特权。合同中诸如对供水人“保质供水义务”、“事先通知义务”、“及时抢修义务”、“安全供水义务”等四种重要的义务却没有明确写进去,供水人单方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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