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有关部门 有线电视费为什么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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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 14:29 生活时报 | |||
本报记者张格华王辉 北京市有线电视收费从7月1日起涨价50%,由原来的每月12元涨至18元。本报接到一些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涨价缘由,有的读者提出此次有线电视涨价为什么不像水费涨价一样举行价格听证。 有线电视涨价引来不满 为什么要涨价,什么理由?家住海淀区华清家园的张先生表示不明白:“不是付不起,而是不明白。” “服务升级了吗?图像清晰了吗?前一段时间,孩子的学校让收看空中课堂,可是图像就不清楚。现在中央台的质量还行,其他好几个台不清楚。听证了吗?没有!这算不算是企业行为?” 一位网友在新浪网上留言:北京的用户收看频道从现在的20多个台增加到了50多个台,但就我个人而言,我尚没有收到50多个台,而且有些高频段的台(如新闻台)收看效果非常不好。 歌华有线收取的费用名目是收看维护费,迄今为止,对于这个“维护”一词的概念我仍旧不很清楚。“维护”是指维护其歌华所拥有的设备,还是维护老百姓家中收看的效果?这两者看似因果关系,维护了设备就等于拥有好的收视效果,但是在现实中的情况,如果是我没有好的收视效果,那你是不是就没有维护好设备呢?既然你没有维护好设备那就不应该涨钱。那你又说你维护了设备,可是我为什么没有好的收视效果呢?既然用户没有好的收视效果,那你就更不该涨钱。那么这个维护费是不是也应该论质论价呢?如果只管收钱不管收看效果,那这样的维护,百姓是不需要的。 也有的市民提出,有线电视不仅收费,而且还大量插播广告,如此收益,为何还要涨价? 还有的市民建议,歌华能否利用分频道管理,实行定量收费。国外的有线电视大多是按频道收费。 记者采访 带着市民的意见和疑问,记者对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结果颇费周折。 当记者问及有线电视涨价一事为什么没有经过价格听证会时,北京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赵鹤冲回答说:“《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是经市政府、国家计委审批的,有线电视涨价不在这个目录内,可以不需要听证。”再问为什么涨价,他表示,“这件事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宣传,你应该与市委宣传部联系。” 记者随后打电话给市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称:“有线电视涨价是由市政府及市长办公室批准的,宣传部只管宣传不管物价,还应找物价局。”同时,他还告诉了记者市政府值班室的电话,但值班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应和相关主管部门联系。 记者又打电话到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当时接电话的一名男士表示,公司即将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参加,现在暂不接受记者的采访。记者说,作为一名普通有线电视用户,也应该有权知道其涨价原因,于是他告诉记者可打电话到咨询台咨询。 据咨询台工作人员介绍,歌华公司原来是以微波方式来传送信号的,用户只能收到12套节目。从2001年起公司改为光缆传送信号,用户则可以收到50多套节目。经过2年试行,效果不错。和微波传送相比,光缆传送方式、服务质量、信号质量都有很大改善,但由于成本大幅度提高,所以收费也相应有所增加。她说,歌华公司曾做过调查,虽然现在每月收取的费用有所增加,但所收费用却只占居民总收入的0.58%,比起1996年的0.68%,用于有线电视的费用比例还有所下降,因此,居民应该是能承受得起的。 当记者谈及有线电视广告收入较高,为何还要增加用户的费用时,该工作人员说,广告都是由各有线电视台的主管部门负责,其收入也都为他们所有,与歌华无关。歌华公司所做的只是保证电视台的信号质量以及对用户的有线电视网络进行维护。歌华所增收的费用也是为了保证北京有线电视网络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使有线电视用户能看到更多更好的电视。 该不该公开听证 让记者和市民不能理解的是,对于涨价原因的采访,为何如此不易?涨价之前,为什么不征求广大用户的意见或给他们一个解释? 法学博士黄晓认为,根据我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在确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有线电视也是典型的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业,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又有很强的垄断性。不能让垄断企业自行定价,应该呼吁把它列为价格听证的范畴,列入《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 部分城市有线电视收费标准 (每户每月) 天津:10元上海:13元 重庆:12元广州:17元 长沙:16.5元成都:10元 石家庄:9元杭州:14元 南京:13元武汉:10元 郑州:10元西安:10元 济南:13元沈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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