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将告别免费大餐:谁为“上帝”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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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 08:5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葛丰 6月26日,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2003年第三号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给予了明确界定。从此,银行客户们将告别往日的“免费大餐”,走进有偿消费时代。 关于银行收费,从来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所在,回想一年多来,其间风风雨雨,几多波折,即便当此“盖棺定论”之时,持疑义、异议者仍旧不少,此即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 大凡世上自有一类人,街上看到热闹绝对不肯错过,起哄架秧子更是行家里手,到头了,里里外外忙了个不亦乐乎,但要问他真章,却又回你个驴唇不对马嘴,这次也一样。 按说银行收费不收费,原来是“法无明文规定”,于是储户与银行对簿公堂尚可一论。现如今主管部门白纸黑字公晓大众,笔者不明白,这里面究竟又有什么玄机难以参透? 细察这一段的争论,反方“同仇敌忾”、“人同此心”,一口咬定消费者权益无处保障,言之凿凿又语焉不详,一说中资银行水平不行,又说此举涉嫌垄断利润,更有人淡吃萝卜闲操心,指银行收费因小失大、本末倒置。 再看正方,总结一下大致也有三条:一是成本说;二是放水养鱼说;三是竞争说。而这里面最“提气”的数字是: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平均收入占到总收入的38.4%,日本银行则为39.9%,而中国仅为8%。 这可真是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了,其实事情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主管部门又已明文批准,它为什么就不能收费?! 再有,保护消费者权益,这话当然不错,但是,怎么保护?或者说,支撑消费者利益的最根本保障是什么?是行政指令,还是充分竞争? 早在去年7月,笔者就北京建行信用卡跨行收费一事就曾撰文预测,工行、农行、中行行将跟进,中小银行将按兵不动(详见本报2002年7月24日4版《跨行交易收谁的费?》)。后来的事态发展果然如笔者所料,今年4月起,四大国有银行全部对银行卡跨行取款收取2元手续费,而其他银行仍然免费(除“一卡通”从第三笔起收2元手续费)。这是什么?这就是市场的力量、竞争的结果! 所以说,当此之时,关于中间业务收费,我们应该明确两点:一、银行有权收费;二、银行未必收费。 这里,笔者不妨再大胆地作个预测:鉴于中国转轨经济的特性以及银行间不充分竞争的实情,将来真值得担心的,倒是或许又会有什么人异想天开,搞什么价格同盟,而这,恰恰正是反市场的行为。 不过,至少在笔者看来,这种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原因有三:一、中国银行业几大阵营壁垒分明,个体差异度太大,“共同语言”未必很多;二、银行产品价格敏感度太高,突破价格同盟的利益冲动极强;三、严重的流动性陷阱,令不少银行未必敢于“铤而走险”。 当然,我们知道,所谓“中间业务”,其实还是极为笼统的概念,具体的业务,情况千差万别,最后的博弈结果难以一概而论。但是,行而下者谓之器,行而上者谓之道,只要我们能够真正体味、感悟、掌握一定之规,则纷繁复杂之商业世界,自有脉络可循,自有倚柱可借。记住,消费者是上帝,不是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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