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要有资质 违规美容院仍在“操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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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 08:29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卫生部早在去年就颁布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医疗美容的必须是医疗机构,医疗美容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过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的主诊医师操作。然而记者昨日还是发现,本市部分美容院仍然对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置若罔闻,公开宣传医疗美容项目,违规进行医疗美容。 昨日,记者采访的几家美容院,均无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执业许可证。在一家美容院 而令人惊诧的是,前来做美容手术的女士对美容院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并不在意,甚至不知在美容之前签份合同。 上海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昨日明确指出,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的医疗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一般美容院严禁涉及医疗美容。时至夏季,受利益驱动,涉及医疗美容行为的美容院又逐渐多了起来。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告诫市民,需要进行医疗美容的,应该到大医院专科或专业美容整形医院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记者朱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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