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总局发出五项“特种设备安全警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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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 18:0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廖雁)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质检总局特向全社会发布关于游乐设施、电梯、气瓶、土锅炉及客运索道5项“特种设备安全警示”。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国家质检总局向滑道、溜索、飞行塔等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广大少年儿童、中小学教师和家长警示:在游乐场所游玩不要乘坐无使用登记证、 国家质检总局特向电梯乘坐者和使用单位警示:不要乘坐无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聘用获得许可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国家质检总局向广大游客和客运索道运营单位警示:游客不要乘坐无使用登记证、无定期安全检验合格证、无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客运索道。乘坐客运索道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客运索道运营单位应当在每日运营前进行例行检查和试运行,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质检总局提醒各界群众,一旦发现非法充装气瓶、非法使用“土锅炉”、没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继续运行使用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请积极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国家质检总局开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8226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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