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质疑商品房赔付解释 “0.1倍至1倍”怎么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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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 15:26 北京娱乐信报 | |||
法官量裁赔付空间过大增加了消费者获赔的不确定性 信报讯(记者吴焕)针对高法新出台的“商品房纠纷法律解释”,北京市消协对其中法官自由量裁空间过大提出质疑。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市消协副秘书长张明认为,此前由于消费者在诉讼时很难得到法律支持,所以即使明显存在恶意欺诈的开发商在接受消协调解时也“理直气壮”地拒绝加倍赔偿。《解释》出台明确了商品房销售时若有虚假承诺、“一女多嫁”等五种恶意欺诈,消费者可获得双倍赔偿,这实际上承认了《消法》是调整商品房市场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 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高法将“双倍赔偿”这一带有惩罚性的条款扩大到房地产领域中,是对商品房买受人的一种合理保护,而且《解释》对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承诺也视为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对于杜绝开发商在广告上描绘“海市蜃楼”借以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将会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座谈会上,有关律师和市消协有关人士还对《解释》中对法官自由量裁空间过大提出质疑。《解释》中虽明确了出卖人因恶意欺诈将承担不超过买受人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因为买房款往往数额巨大,0.1倍至1倍之间的空间使得法官的自由量裁权过大,即增加了消费者获赔的不确定性,又容易造成司法腐败。 此外,与会人士认为《解释》只调整商品房买卖纠纷,尤其是将经济适用房排除在外,使得《解释》还有待于完善。因经济适用房投诉率正逐年增长,购买者更需要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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