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出台政策:非典疫情期间北京卖菜少上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 18: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齐中熙)来自财政部的消息:在“非典”疫情期间,凡是在北京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将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制定出台了四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社会各界抗击“非典”疫情。其他三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对境外捐赠的防治“非典”防护用品、诊断设备、治疗和监护设备以及救护车、防疫车和消毒车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参加“非典”防治工作一线的医务和防疫工作者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内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非典”防治工作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财政切实做好财政保障工作,从资金、政策和措施等方面全力支持和保障抗击“非典”的需求。下一阶段,财政部还将与有关部门合作,确保防治“非典”资金需要,全面深入地研究此次疫情对我国财政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的财税政策。(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