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非典期间经营农副产品将享受减免税费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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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 10:2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兆新)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发布消息说,商业、工商等部门将对集贸市场和农副产品个体商户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有关税费实行减免,并对新开设的社区蔬菜摊点允许其暂不办照、不收费经营3个月。 按照此项由商业、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卫生和公安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实施意见》,在今年5月至7月抗“非典”期间,对在本市经营农副产品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社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健介绍,此次出台的新措施将使全市600家农副产品市场受益,以稳定本市农副产品价格。 《京华时报》(2003年5月7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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