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斤少两拒开发票 暗访南宁防非典药品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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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 16:57 新华网 | ||
新华社记者 王勉 110克防治“非典”中药只有90克,口罩、体温计等该明码标价的物品不标价,以种种借口拒绝向购买药品的顾客开具发票……这是记者日前在南宁市部分药店暗访时遇到的现象。 5月3日,在位于南宁市双拥路的某药店,记者欲买防“非典”中药,营业员拿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防治“非典”中药处方让记者选择,记者选择了一种8味药、重量合计110克的处方。营业员随手递来一包事先被包装好的中药。记者一称发现,这包中药只有90克。记者提出疑问后,营业员又换了一包同种处方的中药,结果还是只有92克。营业员说:“我们的药都是提前被包装好大批量进来的,有一点差错也是难免的。”营业员还称:“一般人都是给多少拿多少,你要是真心想要,我们可以重新包装。” 记者随后又来到位于桃源路的一家医药商场,这里也同样存在短斤少两的现象,72克的防治“非典”中药只有65克。而且防治“非典”的一些中西药大多没有明码标价,也没有使用南宁市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标签标价。 在位于南宁市东葛路的一家医药公司,记者称要买口罩和体温计。营业员说:“口罩4元/个,体温计4.5元/支,口罩柜台这里有,体温计要到收银台那里买,而且购买体温计不给开发票。”记者来到收银台买了体温计,并再三要求开具发票。药店一位负责人说:“体温计进价高,如果开具发票就会亏本。”她建议记者将体温计和口罩合在一起开具一张发票,而且还问记者是否将口罩多开几个。 记者随后采访了南宁市物价检查所社会监督科科长周颖。她说:“南宁市物价检查所自4月22日以来,每天出动8至12个检查组,对南宁市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对那些短斤少两、哄抬物价的业主进行了严厉处罚。但由于这些防“非典”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药用材料大多是为了应急而销售,很少有业主对药品明码标价和使用正规的药价标签。执法人员一来,他们的卖价很低,甚至还低于政府限价。一些消费者即便花了高价买了药,但由于大多没有让药店开具发票,即便购买了劣质药品,到时业主不承认,执法人员也难以找到证据,只能是发现一家处理一家。” 周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防“非典”药品时尽量要求药店开具发票。她还建议税务部门和物价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不法业主在销售“非典”药品时的逃税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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