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颁布强制性标准 12层以下普通口罩禁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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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1日 09:1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近日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紧急制定的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3-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4-2003《普通脱脂纱布口罩》、GB19085-2003《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作出了规定,从4月29日开始,凡是普通脱脂纱布口罩的生产者,其口罩产品一律不得少于12层,从6月15日开始,经销单位销售的普通脱脂纱布口罩也不得少于12层;而医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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