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学生购5月7日前飞机票可全额退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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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 07: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林红梅) 中国民航总局29日发出《关于“五一”黄金周院校学生已购国内客票退票手续费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各运输航空公司对学生于5月7日前购买的飞机票给予全额退票,但已经退票的,不再办理补退。 通知说,鉴于今年我国暂不实行“五一”放长假制度,民航总局下发了《关于“五一”黄金周已购国内客票退票手续费问题的通知》。为动员院校学生就地学习,切实做好“非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通知要求,学生按此通知退票,须凭院校颁发的《学生证》或院校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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