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通知:暂停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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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 09:20 北京青年报 | ||
该规定涉及全市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场所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北京市文化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6日起暂停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剧场、影院、录像厅等公众聚集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此项决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实施的。北京市文化局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北京市仍开业的文化娱乐场所的通风、消毒等条件,很难达到公共场所防治非典型肺炎的要求,这项措施将有利于避免“非典”交叉感染与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另据了解,从4月25日至5月8日,北京市的公共图书馆暂停接待到馆读者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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