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后跑了10米就熄火 原来加油站的油竟兑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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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 10:38 人民网-市场报 | ||
邓志华 张烈 3月10日晚21点30分,广东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货运分公司的车队长吴先生驾驶车牌号为粤A2B010的轻型厢式货车从广西梧州市往广东广州市方向行驶,途经广西梧州江路时,进一加油站在8号油枪加了90号汽油35.5升,用了110元,吴先生依照惯例要求工作人员开具发票,工作人员说“今晚已用完,没有票开”,为了赶路,吴先生只好作罢。 谁料,货车前进了十米左右,就在加油站的卫生间旁熄火停了下来,引擎无论如何也发动不起来,吴先生以为是车辆机械故障,请来修车师傅与同伴检查了一个多小时,发现机械没有故障,原来是油的问题,从油箱内抽出的油呈乳白色,油和水呈分离状态。这时已经是晚上11点多钟了,于是吴先生就去找加油站的人来商量解决问题,值班人员说这事得找领导,让吴先生等一等。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来了几个人,说帮换一箱油,另外补一些误工费。吴先生觉得加油站的行为恶劣,态度又不诚恳,应该增加赔偿。就这样,一直到11日凌晨两点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吴先生与同伴人生地不熟,只好上车在加油站过了一夜。 3月11日上午8点,广西梧州市工商局大东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接到吴先生的投诉后,立即赶赴现场。听了吴先生的陈述后,找到了加油站的负责人。据了解,该油站的8号油枪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问题,负责人承认了粤A2B010货运车的油箱内有水,并表示愿意免费修理好货车,免费为该车加满油,赔偿误工费200元。吴先生在加油站呆了一夜,一肚子气,不同意加油站负责人的解决办法,要求赔偿1万元。由于双方意见相差太大,当天下午,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对双方第一次协商以失败告终。只好先把车拖到修理厂进行维修。 12日下午,梧州市工商局大东工商所、市消费者协会再一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这一次,双方都做了让步,吴先生将赔款降至3000元。其理由是:在修车过程中,电脑清洗喷油嘴二次共400元,换汽油滤清器一只200元,清洗油箱200元,修理费50元,另外吴先生于10日晚请人在加油站现场修车共150元,公司租车费每天400元,三天共1200元,另外加上800元误工费,共3000元。而加油站只愿意承担850元修车费及误工费500元,共1350元,并为货车加满油。第二次协商最终不欢而散。 3月16日,吴先生在电话里告诉大东工商所工作人员,加油站主动打电话给他,同意赔偿修车费、误工费2700元,另外再为货车加满油,吴先生还说,身在异乡,大东工商所的同志们给了他很大的帮助,他真心体会到工商局是消费者的“贴心人”、“保护神”。 日前,梧州市工商局已将加油站的情况向技术监督部门作了通报,技术监督部门表示将对加油站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油站有违法行为的,将联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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