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年度额明起转换 记者专访医保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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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 17:43 解放日报 | ||
今年4月1日,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进入第三个医保年度。本报记者近日就市民关心的医保年度转换与个人帐户、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调整等有关问题采访了上海市医保局负责人。 问:2003年医保年度的起止时间? 答:2003年4月1日零点至2004年3月31日24点。 问:这次调整个人帐户、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个人帐户、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每年应根据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去年,因考虑到《医保办法》实施时间比较短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后,只是按照《医保办法》规定调整了个人帐户资金,而没有调整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今年,在调整个人帐户时按规定同步调整有关支付标准。 问:2003年医保年度个人帐户资金是按什么标准计入的? 答:本市医保对象中在职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和按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规定比例计入部分构成,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全部以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按规定比例计入。2003年度个人帐户中按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规定比例计入部分的基数按《医保办法》规定执行,即以上年(2002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9473元)为基数。由此,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按职工年平均工资规定比例计入部分都有所增加。如74岁以下的退休人员由711元调整为779元,增加68元,7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由799元调整为876元,增加77元。在职职工,由于每个人的个人缴费额不同,个人帐户的实际资金也有所不同,但按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规定比例计入部分也都有所增加。 问:2003年医保年度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如何计算? 答:2003年医保年度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以200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5420元)为基数计算(现以1999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4000元为基数)。根据医改前退休、医改后退休、在职职工三种情况,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分别为308元、771元和1542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771元、1234元和1542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调整为61680元。 问:个人帐户、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调整后,职工的医保待遇水平会发生什么变化? 答:本次调整工作考虑到广大职工的承受能力,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增加部分采用2002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而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采用200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也就是说在增加个人帐户时资金采用较高的基数,在增加个人自负医疗费时采用较低的基数。 从全市情况分析,大多数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增加额要大于个人自负医疗费的增加额,总体上,对职工医保待遇影响不大。同时,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提高后还可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医疗费负担。这次有关标准调整对患病的困难群体会有一定影响,市政府有关部门将通过医疗救助帮困措施,进一步减轻他们的医疗费负担。 问:那么对患病的困难群体将采取哪些具体的医疗救助帮困措施呢? 答:为减轻困难群体自负医疗费负担问题,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帮困工作,主要措施:一是医保机构将组织对困难群体“三项标准”调整中新增自负医疗费用实施减负,使其个人负担水平不增加。减负对象包括低保家庭的参保职工、享受民政生活补贴的协保人员、被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二是企事业单位可按规定提取工资总额2%以内的资金,用于困难职工自负医疗费补助。目前,大部分单位已经建立了职工医疗互助帮困基金,对于剩下的单位,各级政府以及单位主管部门会进一步督促尽快落实。三是职工医疗费虽经医疗保险减负以及企事业单位帮困之后仍负担较重,或企事业单位面临特殊困难而难以落实帮困的,民政部门将组织各方落实帮困救助措施。 问:职工需要进一步了解医保有关政策有哪些途径? 答:市区县医保部门将为广大职工提供咨询服务。具体有三个途径:一是市、区县医保部门的咨询电话;二是上海医保网站,网址是www. shyb. gov. cn;三是市、区县医保服务窗口,有医保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并可提供有关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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