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砸空调”者被判入狱 擅自“打假”超越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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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5日 10:59 北京晨报 | ||
晨报上海专讯 一度引人关注的砸双菱空调事件,昨日在上海市奉贤区法院作出判决。怒砸空调的陈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金月根、金家祥、钱广如等人各被判处罚金3万元。 2001年4月,由陈恩、金月根、金家祥等人租赁经营的连云港黄海度假村客房部购买了84台双菱空调。同年11月,陈恩一方以空调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上海双菱空调器制造有限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首先,涉案的双菱空调经检测并无重大质量问题,陈恩等人损害了“双菱”的声誉。陈恩等人不通过正当渠道解决质量纠纷,又假借“维权”之名,肆意诋毁他人商品声誉,这些行为显然已经超越了维权的合法界限。 法院办案人员提醒消费者:维权也不能违法。发生权益争议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提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任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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