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2003315 > 正文
经典案例回放 艰难历程让人荡气回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5日 10:09 北京青年报

  记者在采访中调阅了一些典型维权案例,既有现在仍无结果消费者仍在努力抗争的,也有已经有了最终的说法,但那维权的艰难历程让人荡气回肠久久难以平静的。过去的一幕幕在今天读来似乎不能想像,但正是这艰难的一步步才趟开了中国消费者维权之路。

  -案例一:电信业首例官告民消费者四年当被告

  1993年11月10日,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干部邓成和发现自家电话费单上多出了12个长途电话,共计41.65元。他向包头市邮电局查询时遭到营业员的辱骂“有病”,于是他向新闻媒体撰文反映此事,文章在《经济日报》等6家媒体刊出后,包头市邮电局竟然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他推上了被告席。这就是曾轰动一时的建国以来首例电信行业“官告民”案件。

  一方是占据着行业垄断地位的电信局,另一方是孤零零的消费者,双方力量的悬殊让邓成和捏了一把汗。在拖了345天后,一审判定消费者侵权行为成立,二审法院无视证人证词,仍然维持原判。两审均败诉,惊诧、失望、误解围绕着邓成和,为了讨回清白,他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递交了申诉状。经过两年多漫长的等待,邓成和不知跑了多少路,咨询了多少律师,搭上了多少不眠之夜,终于盼到了1997年10月8日,内蒙古高院裁定“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定案证据不足”,对此案提起再审。

  经审理法院认定:邮电局计算机系统均有出现错误的可能;邓成和投书报社反映情况,文章内容基本属实,属于公民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不构成名誉侵权。结案后,高院还对一二审中枉法裁判的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决定。

  这位普通干部为了弄明白自己不明不白多交的41.65元电话费竟当了整整4年的被告,忍受了4年的种种误解和非难,当最终真相大白终局胜诉时,邓成和带给人们的除了喜悦,应该还有更多的辛酸和感慨。

  -案例二:为退换商品被拘留100天

  为退换商品竟然被带进了派出所,天津市消费者郭巧景在1994年6月就遭遇了这样的咄咄怪事。

  5月16日,郭在天津市汉沽一家百货商场花2644元购买了一条金手链。仅戴了4天,手链就断了,焊上不久,就发现上面有许多砂眼。为此,郭4次和商场交涉退货未果,直到最后和商场营业员争吵对骂。当时派出所民警赶来当场将郭巧景带走,并处以5日拘留,同年8月,汉沽区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判郭巧景5个月拘役,还要赔偿商场经理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3237元,郭不服,但二审仍然维持一审判决。

  此后,天津市高院重审此案,推翻了一二审判决,宣布郭巧景无罪释放,并给予3000元的刑事补偿。尽管如此,仅仅因为正当退货,这位普通消费者已经在监狱里呆了100多天。3000元的补偿又怎能抚平家人的精神创伤,怎能抵消消费者本人的“心灵成本”?

  -案例三:维权干部冒死护法

  为了揭露深圳泰明国贸商场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深圳罗湖区消委会有着“杨青天”之称的干部杨剑昌险些付出生命的代价。

  1997年8月27日,杨剑昌在调查了泰明国贸商场利用租赁方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后,写下《关于深圳国贸商场欺诈案的报告》,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从此,他陷入了长达两年的被恐吓、威吓的境地中。有人公开要花2000万元买他的人头,有人将他推上被告席,勒索1700万元索赔……

  1998年2月,泰明国贸状告杨剑昌侵犯其名誉权,要求杨个人赔偿1734万元。1998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原告“泰明”起诉,认定杨剑昌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1999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认为主要事实不清,发回重审;2000年1月28日,深圳中院以“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以法人名义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驳回起诉。

  说起维权的艰辛,杨剑昌在生活中受尽了威胁利诱、打击报复、误解、诬陷,尤其是近两年,这位“杨青天”心力交瘁,3次住院。据介绍,为揭发“泰明”诈骗案,当时他几乎天天接到恐吓电话,他顶住压力,用了7个月的时间,对受骗的消费者、企业、租户进行全面调查,向有关部门寄出了上千份申诉材料,光复印纸就用去了近10万张。

  杨剑昌这位无钱无权却无私无畏为民解愁的“小人物”,以他的不计成本、不畏强悍的勇气为中国消保事业添砖加瓦。

  -案例四:维权记者屡次历险

  随着新闻媒体在打假和维权领域报道的不断深入,新闻记者们付出了体力、脑力甚至生命安全的巨大成本。由于采访的时间有限,这里仅仅调阅了1999年部分记者维权的实例,供读者参阅。

  1999年1月,湖南电视台记者随邵阳市质监局在打假现场采访时,遭到业主暴力绑架、隔离殴打。

  3月,《中国食品质量报》记者在对哈尔滨彼羊牦牛壮骨粉的质量进行采访调查时,被哈尔滨红太阳集团职工持凶器打伤。

  4月,哈尔滨电台、电视台5名记者根据消费者投诉去一家商场采访时,遭商场人员围攻,价格26万元的摄像机被抢走损坏。

  9月,《重庆晨报》、重庆电视台等单位的记者接到投诉到重庆中安实业有限公司采访,被该公司保安人员追打、绑架并被抢夺了设备、相机、录像带等。

  10月,《重庆日报》、《重庆晨报》等媒体记者在一家市场采访时,看到一商户把一位消费者的鼻梁骨打断,记者正要拍照,却被商户打得当场呕吐并住进了医院……

  这里列举的仅仅是九牛一毛,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而不计成本不惜生命的记者们,也将和那些打假勇士一起被永远铭记在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史册里。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任你邮印象30,30M大空间+彩信相册,免费试用!
  快感体验尽在天堂《冰镜湖》 特別邀请传奇玩家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BOBO族 S57手机 滚石
 
  新浪精彩短信


新闻冲浪知天下事
赢MP3、彩屏手机

全新推出蟋蟀铃声
疯狂铃声 鸟叫铃声
[光 良] 握你的手
[黄品源] 小薇
[林志炫] 只为你唱
[和 弦] 马刀舞曲
更多精彩铃声>>









图片专题:流氓兔!
诺基亚   西门子
摩托罗拉 三星
阿尔卡特 松下
爱立信   三菱
更多精彩图片>>


黄页开拓深圳IT市场

企 业 黄 页
在线商机
买:全电动注射机
卖:安康年金保险
企业推荐
上海越臣服饰公司
北交大MBA、物流热招
更多商情发布>>

分 类 信 息
:免费讲座英语PMP
   手机有礼武汉分类
   春季旅游江苏行
:雅思深圳考试中心
:完美学涯华申留澳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