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消费何时让人放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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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 19:27 北京晚报 | ||
房子、车子,是许多普通消费者追求的物质目标,但是,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公布的投诉情况综述显示,商品房和汽车成为近几年来最热的投诉领域。 近几年,商品住房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中的难点问题,因其标的额大、“地方保护”明显,解决起来非常困难。而久拖不决,又常常引发几十、上百甚至几百人的群体投诉。据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统计数字显示,2001年25116件,比上年增加11.32%(其中质量问题16 质量问题高居榜首。在有关商品房的投诉中,质量问题一直居高不下,1998年至2002年,因质量问题为主要投诉理由的,占总投诉量的比例最低为62.13%,最高为69.96%。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地基下沉,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材质差,防震性能不达标等。 一些售房者任意夸大广告、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5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广告的投诉在1999年和2000年连续上升,2002年竟然上升达177.5%。 还有的售房者合同违约,承诺不兑现。如:延期交房,按合同约定消费者可以退房,实际执行起来却难上加难;擅自改变设计,草坪、花坛变成办公房、商用房,游泳池变成停车场;后期建设跟不上,燃气、电话、供水、供暖等该通的不通,该建的未建或者根本就不建。 商品房面积任意“缩水”、“涨水”最让消费者愤慨。有的售房者多算公摊面积、减少实建面积、重复计算甚至编造虚假面积,以此骗取消费者的钱财。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面积绝对值误差比超过3%的,消费者有权退房,但实际很难做到,采取分期付款或按揭购房的要求退房更是难上加难。 产权证难办理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或是以职工住房、集资建房、旧村改造、旧城改造名义建设的房屋“改头换面”,偷偷或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名义销售。还有的因为违法、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为掩人耳目,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消费者虽可使用房屋,却无法转让。此外,物业管理问题最多。很多物业公司自定所谓的“业主公约”,在显失公平的条件和压力下,对业主权益进行限制、剥夺,甚至随意以停电、停水、不供暖的方式威胁业主。 杨滨 王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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