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外籍人才购车购房享受优惠 3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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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 08:06 北京晨报 | ||
最高奖励已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 晨报讯(记者张晓莉)从下月起,在京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又将享受到一项实实在在的优惠。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外经贸委获悉,由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共同拟定的《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购房购车专项奖励暂行办法》已于日前出台,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籍高级人才在购房或购车时,可以享受到最高相当于其上年度已缴个税地方留成 《办法》界定的适用企业范围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经认定且注册资金全部到位的以下各类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采购、分销、结算、研发中心(市外经贸委批准并经市科委认定的外商投资研发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世界500强中的在京投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对人员的要求是,在上述外商投资企业担任企业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以上(含)或同等职务,且在上述企业已连续任职两年以上。 具体的奖励标准为,以本人上一年度已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比照计算,每人奖励总额不超过其自购车1辆、自购房1套所付款项,专项奖励为当年奖励,不累计,不顺延。 本《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今年5月,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将受理第一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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