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出台元宵卫生标准 元宵不准露天加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 08:36 北京青年报 | ||
赵新培 本市首次出台元宵卫生标准 本报讯 在正月十五来临之际,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健康、欢乐的元宵节,市卫生局首次推出有关元宵生产、存放、销售的卫生标准。 标准规定:所有生产销售元宵的单位,其加工、存放、销售元宵的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原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不得使用、出售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原料和产品;不准在露天场所加工、制售元宵;盒装元宵标识要齐全,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加工单位;从事制作、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 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销售元宵的商场、超市、小吃店、集贸市场等进行大规模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加工点,对违反本标准者,将依法从重进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