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春节的投诉量明显下降。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公布,春节期间接到的投诉、举报总量为97件,其中投诉68件,下降61.6%;举报29件,下降31%。另据市消费者协会统计,春节期间受理消费者投诉200余起,也比去年有所减少。
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来看,节日市场仍有不少顽疾。一是庙会购物无保证。据消费者
反映,庙会上摊位混杂,且摊位号标注不清;出售商品不开具凭证;商品存在假冒伪劣现象。某消费者在庙会摊位上竞拍得到一块玉石,回家后竟然出现成块脱落现象。二是报纸休刊引来消费者不满。春节期间,京华某报的读者反映,该报社在没有征得读者同意的情况下休刊一周,读者认为自己预交了一年的订报费,就应该每天看到报纸。三是商家促销“耍花招”。某消费者在一家大型商场购买商品得赠券180元,券面注明视同现金,店内无任何消费明示,但消费者在具体消费时,商家却告知只能按券面价值的50%使用。消费者张某到一海鲜大排档吃海鲜,点了标价为48元每斤的肉蟹,但餐馆人员称螃蟹时却与捆蟹绳子一块称,否则不带绳子的肉蟹就要每斤78元。四是部分旅行社未按期履行合同,致使消费者出游受阻。消费者姜先生与京城某旅行社签订合同,春节去海南、越南旅游。但在1月31日才接到通知说机票没有买到,致使姜先生春节出游计划落空。五是一些售后服务部门节日无人值班使消费者得不到及时服务。有消费者购买手机、电器出现故障,节日期间却找不到厂家维修。六是手机质量和服务的投诉仍未减少。市工商局12315接到的有关产品投诉中,手机仍高居榜首。七是部分经营者忽视购物环境安全,对消费者人身造成伤害。消费者明女士在购物后因退换一件装饰手链与西单某商品市场保安发生纠纷,这名保安以商场即将下班为由竟将明女士推倒在地并强行关门。八是一些餐饮企业食物存在异物,不给消费者开具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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