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非法携带兰花禁止返港 违者可罚款500万港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08日 09:10 人民网-江南时报

  香港2月7日电 港府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昨天指出,市民切勿在未领取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兰花返港。香港规管兰花进出口活动的主要原因,是兰花遭到过度采摘,正面临绝种威胁。根据香港的《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部份野生兰花如拖鞋兰等乃属高度濒危植物,其买卖活动是受禁制的。“渔护署”发言人强调,如果有人违反上述条例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两年,有关物品也会被没收。




发表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窗口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知哥伦比亚号最新动态;
  输入NEWS(或新闻)发送到8888订阅--资费使用说明
  手机登录wap.sina.com.cn随时获取航天飞机最新动态
  新浪天堂隆重发布,百万玩家迎接公开测试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3530 滑雪 运动鞋
 
  新浪精彩短信


航天飞机坠毁事件
发拜年短信赢港澳游
独家推出语音祝福!
疯狂铃声 鸟叫铃声
《流星花园2》
[F4] Ask for more
一千零一个愿望
[和弦] 哆啦A梦
更多精彩铃声>>









图片专题:流氓兔!
诺基亚   西门子
摩托罗拉 三星
阿尔卡特 松下
爱立信   三菱
更多精彩图片>>



新浪商城推荐
IBM笔记本电脑
  • IBM T30-I9C
  • IBM T30-86C
  •   给最爱的他
  • 登喜路红瓶香水
  • 征服者性感香水
  •   理财新时尚-收藏
  • 网上钱币卡市场热
  • 邮品一族交易社区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