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兰花禁止返港 违者可罚款500万港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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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08日 09:1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香港2月7日电 港府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昨天指出,市民切勿在未领取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兰花返港。香港规管兰花进出口活动的主要原因,是兰花遭到过度采摘,正面临绝种威胁。根据香港的《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部份野生兰花如拖鞋兰等乃属高度濒危植物,其买卖活动是受禁制的。“渔护署”发言人强调,如果有人违反上述条例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两年,有关物品也会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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