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友谊医院复印病历乱收费 超收费标准一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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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2日 08:30 华夏时报 | ||
本报实习生 毕磊 记者 王涛 报道 沈先生去年9月6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复印病历,40页A4纸,交了80元,但20多天后再去时却变成每张1元。身为法学博士的沈先生得不到院方合理解释,告到了北京市物价局。昨天,受理此事的宣武区物价局认定医院违规。 宣武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在给沈先生的答复中写道,“该院于2002年9月6号复印病 沈先生认为,2002年9月1日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病历的发票上应写为“复印病历的费用”,但友谊医院却开为“治疗费”。另外,该条例还规定“复印病历时,当事人必须在场”,而当时却是病案科的工作人员代为复印的。 “当初并不是一定要退回这些钱,只是看到医院的违规情况替患者感到不平”,沈先生告诉记者,“退回的钱全部捐给希望工程,希望引起大家对这些不合理收费现象的关注。” 对此,记者多次联系友谊医院,但院方不愿意发表任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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