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提醒部分烟花爆竹存在五类质量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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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1日 08: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李柯勇)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四季度抽查表明,目前市场上的部分烟花爆竹存在诸多隐患: ———引火线时间过短或超长问题非常严重。此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中有17种引火线时间不合格。其中爆竹引火线时间过短,最短的只有0.31秒,而地面礼花类引火线时间又超长,长达17.8秒。 ———违规使用禁用药物。据统计,以往的重大安全事故中,有70%以上是由于含氯酸盐烟火药起爆而引起的。现用国家标准强调烟花产品和超过药量的爆竹禁止使用氯酸盐,但此次抽检仍有8种产品违规使用氯酸盐。 ———爆竹超药量较严重。药量越大,爆炸产生的声响效果也就越好,但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就越大。此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这一项不合格。 ———地面礼花类、吐珠类产品出现火险、炸筒、断火等致命的质量安全缺陷。主要原因是工艺技术差,做工差,偷工减料,管理不规范等,此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这项不合格。 ———外箱包装不符合要求。烟花爆竹产品包装必须符合Ⅱ类危险品包装要求,但此次抽检在江西宜春和湖北当阳均发现,有不用专用箱而用香烟箱等代替的现象,此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此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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