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排污收费制度有重大变化 排污费纳入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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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7日 07:12 北京青年报 | ||
秦杰 邹声文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随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我国已有10年历史的排污收费制度将出现新的变化。 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原有法规相比,这一条例的新意主要体现在四个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难以适应环保工作的实际需要:现行收费制度与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排污费由环保部门收取和使用的规定与新的收费体制不一致;现行收费对象主要是企业,需要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缺乏对排污费使用实施监督的规定,致使排污费被截留、挤占或者挪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已对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作出修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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