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打折返券一年只许三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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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 08:3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健)中国的零售市场在2002年经历了一场疯狂的打折战,而百货业面对平均仅仅1%至2%的利润率,如何保障各自的生存。市政协委员、北京华兴新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琦专门就此问题对北京四家打折商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提交了《关于规范商业促销行为的提案》,同时提出了规范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这几家商场宣传的力度大大高于实际优惠的力度,其宣传的往往是这 刘琦委员认为,高比例促销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后果:避实就虚的宣传助长了广告虚假成分的增多,违反了《广告法》的管理原则;同时,这种行为还误导了消费者,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另外,还对其他商场构成了不正当冲击,并扰乱了市场秩序,推动了价格恶性竞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此,刘琦委员建议: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该法第十条是约束此类行为的条款,也是惟一没有指明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条款,应由立法机构补充完善;实行定期促销管理制,即大型整体促销活动,不论是打折还是返券每年只能允许搞三回,即只可在3月底、8月底、12月底举办相应的整体促销活动,其他时间不允许;由工商部门加强对广告的审核,促销活动广告内容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而且要做到媒体广告与店内广告一致,同时工商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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