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武仕事件”有了说法 不属于“假冒伪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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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08日 10:18 北京青年报 | ||
张钦 工商认定其为不正当竞争,但不属“假冒伪劣”“事件”前购买的产品保修期由一年变为三年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香武仕事件”终于有了说法 记者随即与正在深圳的香武仕老总刘燕生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确实已经接到了工商部门的处罚通知书。他们接受工商部门因其在宣传方面有不规范之处而作出的处理决定。目前他们已经把原来的宣传品全部销毁,现在在商场中发放的资料已经有关部门认可,属于合法的。他告诉记者,由于工商部门在认定中并未作出香武仕属“假冒伪劣”产品的结论,因此在改正虚假宣传后仍可继续经营。为了对在这一事件前接受过误导宣传的消费者有所交代,香武仕已正式提出将2002年3月15日前购买的香武仕产品保修期由国家规定的一年延长至三年,并对保养、调试、移机等实施免费服务。 另据记者了解,在有关部门的这一结论正式公布后,去年3月15日前本市经营香武仕产品的百货大楼、西单、蓝岛等商场已开始恢复了正常销售,其他一些商场也正在筹备中。商场表示,他们对于以往和今后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都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实施售后服务,保证让消费者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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