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英辉) 记者昨天从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南方航空公司《国内航线明折明扣优惠客票使用规定》自本月15日开始执行。依照此规定,旅客购买打折机票在退票和变更方面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
南航宣传部唐部长介绍,这个规定仅适用于明折明扣机票。从本月15日起,南航出售的明折明扣机票不再按全价机票的50%收取退票费。根据新规定,在起飞前24小时以前旅客要
求退票的,退票费用按票面价5%计收;起飞前24小时内至2小时以前退票的,按票面价10%计收;起飞前2小时以内退票的,按票面价20%计收;起飞后退票,则按票面价50%计收。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依据该规定,旅客购买明折明扣机票后,如贻误班机还可要求变更机票(即改乘下一班飞机),并分为两种情况来分别处理。第一种情况:如旅客按全价8折(含)以上购买机票,当与机票对应的舱位(旅客所要求变更的航班)仍在售票时,允许变更1次航班或日期。如果对应的舱位已售罄,则必须升舱至当时所开放的舱位(如购买经济舱机票则必须升舱至没有票价折扣的舱位或公务舱),并补缴差额后方可予以变更1次航班或日期。第二种情况:机票如按8折以下售出的,旅客要求变更则必须升舱到当时所开放的8折(含)以上舱位,并补缴差额后方可变更1次航班或日期。所有明折明扣机票在起飞前2小时以内均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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