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1月29日电(记者李桂茹) 为减少元旦、春节期间因欠薪引发的劳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深圳从现在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用工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将受处罚。
据深圳市劳动局局长孙大海介绍,今年以来深圳市因拖欠工资引发劳资纠纷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拖欠、克扣工资仍是劳动信访的热点问题。据统计,仅今年三季度深圳此类信
访案件就有1863宗,占信访总量的44%,涉及5167人次。拖欠、克扣工资已成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形式,元旦、春节期间又是此类案件的高发期。
活动将重点检查建筑、餐饮、服装、电子、商贸企业这些易因欠薪而引发劳资纠纷的行业。检查重点是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建筑行业用工单位以及职业中介服务机构。
深圳制定了若干新的治理欠薪的对策,如:克扣、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将不能办理工商执照年审;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资导致劳资纠纷,不能参加新的建设项目投标,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为切实保障被拖欠工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今年的工资发放大检查将实行工资垫付制度。在检查活动期间,凡发现用工单位经营者欠薪逃匿的,各执法检查组将责成用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垫付劳动者工资。无主管部门的,由厂房、设备、场地的出租方垫付,建筑施工企业由发包方垫付。如全额垫付工资确有困难的,经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确认后,可按不低于被拖欠工资总额30%的金额垫付。对无法确认拖欠工资金额或垫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垫付。
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要求,发现用工单位有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尽快立案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做出劳动行政处理决定,督促用工单位尽快发放工资。用工单位拒不执行的,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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