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夏畅 实习生陈健)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广东对现行的电价体制和部分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同时接受调整的还有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直供直管范围内的销售电价。
电价每度降一分
据了解,本次电费调整的范围包括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地区,降价将集中于大工业、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用电两个方面,在现行各地电价价目表的基础上各降低1分/千瓦时(含税)。其中,在已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的地区,将直接降低这两类的电价。具体的电价收费标准将由省物价局在近期内下发。而未实现城乡各类通电同网同价的地区,首先利用本次降价保证同网同价的优先实现,然后再进一步降低大工业和非、普工业电价。
至于深圳市的电价,将由深圳市物价局会同经贸局,根据深圳市电价调整情况,按照将上网电价降价空间全部余额用于联动降低销售电价的原则,制订具体的电价调整方案。
上网电由省广电集团统购统销
本次通知还对广东电量购销和电价结算体制进行了调整。从今年11月1日起,全省不再区分地方电厂电量和省网统购电量,实行竞价上网。所有电厂发电上网电量由省经贸委统一下达,并由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统购统销。电厂上网电量由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直接结算。趸售范围内的电厂上网电量安排及电价结算体制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另据了解,从2002年11月1日起,广东将停止执行省网电电价电量,原享受这一优惠电的用户,将执行各地电价价目表中相应用电分类的电价。
此外,原先的电力建设费、农网改造还本付息加价、城网改造还本付息加价、一户一表改造加价和同网同价加价等目录电价外加价将全部并入省网目录电价,由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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