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8日讯(记者姚芃)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北京日前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违规食品限期追回制度”。
据介绍,“违规食品限期追回制度”是国际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行做法。为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北京市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过程中,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这一制度。“追回”主要通过三种渠道实施,即生产经营企业自己发现所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有问题主动
追回;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食品,强制生产经营者追回;对可能存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隐患的食品,实行紧急追回。北京市工商局承诺,对市场上可能存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隐患的食品,一经发现,4小时内保证其撤出市场。
北京市工商局新闻中心副主任李宗亭介绍说,北京市工商局所建立的指挥调度和快速反应系统,为追回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信息网络把市工商局与25个区县直属分局和154个工商所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在任何一个第一时间里都能马上接通任何一个点,北京工商的系统寻呼台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呼到全体工商人员的任何一个人,发现问题可以立即处理。
据了解,“追回制度”在试行期间即已发挥了威力。某酸奶因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该生产企业已被强行要求从全北京市的市场上追回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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