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家
怎样评价居民消费水平的高低,在实践中似乎不存在什么问题,在理论上却没有得到完满的解决。因为对于处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国家和地区,对于收入水平不同的消费者,衡量消费水平高低的指标和方法应该有所区别。比如说,对于贫困居民来讲,吃的粮食多一点,消费水平就高一点,因为在这样的限度内,消费的粮食越多,达到的营养水平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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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富裕的居民来讲,消费的粮食越多,达到的营养水平不会越高。因为人体从粮食中获取营养总有一定的限度,达到了这样的限度之后,再多消费粮食就没有意义了。其它任何消费品也一样:都不是消费得越多越好。总而言之,粮食消费的多少和获取的营养水平的高低在贫困居民那里是基本一致的,在富裕居民那里就不一致了。实际上,这就提出了应该用什么样的指标来评价居民消费水平高低的问题。
这类评价指标在消费经济学理论研究中一般涉及两种不同的角度。一种是用消费的实物消费品和服务的多少来衡量消费水平的高低,一种是用消费所达到的效果来衡量消费水平的高低。
用实物消费量和服务消费量来衡量消费水平的高低相对容易统计和比较,而且也可以用消费者的货币支出指标来近似地反映消费的多少。这样来评价消费水平意味着消费的东西越多,消费水平就越高。但是,这只是计算了消费的成本和支出。我们要提高消费水平,目的并不是为了要消费更多的东西,任何东西都不是消费得越多越好。所以,另一种方法是用消费的效果来评价消费水平的高低。怎样计算消费效果的高低是很复杂很困难的事情。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方法是用生活质量的高低来代替消费效果的评价。当然,生活质量高低的评价仍然是非常困难的。实际上,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消费的消费品包括服务的多少与消费效果的高低是比较一致的,可以用实物消费量和服务消费量,甚至用货币支出量来评价消费水平的高低;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应该多点考虑用生活质量的高低来衡量消费水平的高低。
在我国,一般综合地采用消费者的货币支出指标、实物消费量指标和服务消费量指标来评价消费水平的高低,而且我国也计算和比较一些大中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及其变化发展的趋势,同时考虑消费结构变化的态势来分析消费水平的变化。
在我国,由于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邓小平所提出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我国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从消费者货币支出指标来看,199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8300亿元,2001年达到37595亿元(预计2002年人均个人消费支出达到407美元,世界排名第48位)。其次是消费结构的变化,居民消费基本改变了多年来以吃、穿等生存资料为主的格局,居民家庭购买食物的人均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城镇从1990年的54·2%,下降到2001年的37·9%,农村从58·8%下降到47·7%。再次,90年代初,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只有6·7平方米,农村17·8平方米,目前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超过10平方米,农村达到25平方米左右。同时居住质量和配套性能不断提高,城市基本普及了煤气、液化气,生活的舒适程度提高,城镇居民在家具、住房装饰、家庭设备等方面的消费支出也成倍增长。四是消费品档次升级换代,人们对消费品的购买从改革开放前百元级的“老三件”,上世纪80年代千元级的“新三件”到90年代万元级的电脑、小汽车、商品房,层次不断提高。在农村,一些耐用消费品也开始普及。据统计,到2002年7月底,我国固定电话用户数已突破2亿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8亿户,双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周至少上网1小时的人数已超过4500万人,居世界第三位。
作者系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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