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街头“撒”广告、私印名片、随意设点、擅自停课、人间蒸发……今年以来,本报先后接到不少培训学校和培训班学员的举报电话,并对培训班的种种“恶习”进行了报道。但培训市场何以出现如此混乱的局面?教委有关人士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社会上非法办学成灾,却又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来对这种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因而呼吁尽快立法。
本报对西城区立人学校西单中水大厦办学点擅自停课、学员报警一事进行报道后,“西城立人”的老校长痛心地向记者道出了其中原委———中了非法办学者的道儿。根据教委提供的证明,立人学校是经教委审批的正规民办学校,但因“择友不善”,于今年1月1日与一家非法办学的公司合作,从而导致今天的结局。据西城区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家公司在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内有“培训”一项,但因未经教委批准,不具备办学资格,其“培训”业务只能是为推销产品等而免费开展的,不能在社会上招生和收费培训。虽然在双方的合作协议上明确规定,当该公司与学员在经济、学习等方面有纠纷时,全部由该公司负责解决,西城立人不负任何责任,但事发后,“西城立人”的老校长为平息事态,还是以自己的多年积蓄为97名学员退了费,另外7名学员尚未联系到。 “目前社会上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培训机构都属于非法办学,不具备办学资格,却到处招生,侵害广大学员的利益,也搅乱了培训市场。”西城区教委社管办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据介绍,目前北京市有2000多所在册的非学历培训机构,每个机构开办两年后,教委会对其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进行评估,以决定其是否能继续开办下去。这些培训机构每年要进行年检,校长须经过上岗前培训,机构每一步变更和经营行为都要在教委备案,因此正规培训机构一般会谨慎办学,以免受到处罚。但非法办学者就不同了,其中不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的租一间地下室后就“黑”着办起“电脑培训学校”、“外语补习班”,他们到处散发“吹牛”广告,以“打折”字眼招徕学员,一旦办不下去就以各种办法推脱,从而使广大学员的利益受到侵害。
有关人士提醒参加培训的学员们注意,在报名前应核实办学者的资格证明,以免利益受损。同时,他们认为,目前的有关规定对非法办学者没有足够的威慑力,是非法办学泛滥的一大原因。北京市应尽快出台关于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管理的具体、完善的规章制度,以有效地打击非法办学,并对正规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予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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